重庆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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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1. 重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要办什么手续
  2. 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 3.64 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3. 重庆有几个新能源汽车厂

一、重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要办什么手续

1、想要安装自用充电桩,只需要资料准备、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建设施工和接电确认等五个环节,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所属固定产权车位证明或车位产权人同意建设证明材料、停车位(库)平面图及现场环境照片,自用充电桩建设约定书等。

2、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销售数量与日俱增,汽车的充电问题也日益突出。5 月 25 日,记者从重庆市能源局获悉,为更好服务重庆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解决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难点问题,重庆市能源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编制了《重庆市自用充电桩建设使用政策问答》,解答关于重庆自用充电桩的热点问题。

3、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建设针对网友提出的物业不为自用充电桩签字的问题,重庆市能源局表示,物业应支持和配合业主或使用人建设自用充电桩,在接到自用充电桩建设资料后,对符合建设条件的,物业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建设约定书。如物业不同意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核实并协调。

4、在自用充电桩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如物业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影响自用充电桩所在区域安全或严重损害第三方利益等情况时,物业应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并协调。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定自用充电桩不利于本小区的整体安全,或发现自用充电桩出现安全隐患时,物业有权停止自用充电桩用电。

5、五个环节快速办理自用充电桩家住南岸区渝能国际小区 19 栋的业主李先生早在两年前便申请了自用充电桩的安装,“小区很多新能源车的业主都安装了自用的充电桩,整个过程很快,只要准备好要求的资料进行申请,再等到电力部门答复后就可以到现场施工安装了。”

6、重庆市能源局表示,市民想要安装自用充电桩,只需要资料准备、用电申请、方案答复、建设施工和接电确认等五个环节,同时提供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本人所属固定产权车位证明或车位产权人同意建设证明材料、停车位(库)平面图及现场环境照片,自用充电桩建设约定书等。

7、(图/文/摄:问答叫兽)蔚来 EC6 小鹏汽车 P7 MARVEL R 岚图 FREE 奥迪 A4L Model Y@2019

二、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 3.64 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易车讯日前,我们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其于近日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 年度)》的通知(简称:《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 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3.64 万辆,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 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1.网约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 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重庆建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重庆)

2.巡游出租车。2020 年在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 200 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 3 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制定巡游出租车保险费用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出租车超出传统出租车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 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 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 24 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 1 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3.驾考(驾培)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 C2 型驾考车、驾培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公务租赁出行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汽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5.公交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6.微循环公交车。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客运新能源微型客车和微循环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循环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7.物流车。鼓励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和医药冷链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三)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重庆交运集团、重庆公交集团)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优化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 5G 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对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职能,建立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市、区县两级之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的引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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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发挥垫付补贴专项贷款贴息、物流补助等政策的奖励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对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鼓励各区县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企业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提升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驾乘体验和认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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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广举措,务实推广、取得实效。各整车企业要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三、重庆有几个新能源汽车厂

1、重庆长安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是长安汽车集团旗下的新能源汽车子公司,主要生产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2、重庆力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是力帆集团旗下的新能源汽车子公司,主要生产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3、重庆长安欧尚汽车有限公司:是长安汽车集团旗下的新能源汽车品牌,主要生产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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